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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的家,能有怎樣的可能性?
成為一家人,必須具備什麼條件?
同志家庭、代孕生子、跨性別家庭、親職協作、自主單親
40年研究證據支持背書 逐一打破主流家庭價值框架迷思
★ 獻給多元自由的臺灣 ★ 獨家收錄中文版作者序 ★
尋求關係永續新可能,真實動人的非典型成家實例分享
只要有愛,我們就是一家人
「多元的家庭結構並不代表家庭的衰落;相反地,家庭的多元化讓人看到了更多我們原先所無法想像的、豐富的可能性。在本書中,葛倫伯克教授說明了許多創造孩子或成為父母的新方法;她也檢視這些革新如何在過去四十多年間演變,將一些原本不為人知的家庭帶到陽光下。在陳述過程中,她用上了許多鮮明的、細膩的感情敘事。就本質上來說,這是一本關於愛的書。」
——安德魯.所羅門(Andrew Solomon),《背離親緣》(Far From the Tree)作者
「我寫這本書,是為了那些對新型態家庭感興趣的人。我希望他們能在這本書裡找到他們尋找的答案。……我衷心希望這本書能夠改變反對者的想法,因為研究結果已經顯示,新型態家庭所面對的問題並非來自於家庭內部,而是源自於他人的偏見以及不了解。」
——節錄自台灣中文版作者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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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的幾十年裡,我們對家庭形式的理解經歷了一場革命,當今的家庭已不再是單一定義。從同志父母到代孕、捐贈受孕和試管嬰兒,無一不挑戰傳統對家庭的想像。但是,這些改變對孩子本身的成長,是否會造成影響?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劍橋大學家庭研究中心的蘇珊.葛倫伯克教授訪問了女同志母親、男同志父親、自主性單親父母、捐贈受孕父母、共同父母、跨性別父母、代孕者和捐贈者,更將調查重點放在他們的孩子身上,透過對孩子的長期訪談,來探究他們是否與傳統家庭的孩子一樣健康長大。她發現,答案是肯定的。家庭成員間的羈絆──而非家庭的形式──才是創造平安快樂未來的關鍵。
蘇珊的研究證明了,重要的是家庭本身如何運作,而不是如何形成;無論家庭形式為何,只要用心經營,孩子都可以有一個充滿愛和安全的家──儘管這些家庭的孩子往往會面臨他人的偏見。20世紀70年代,蘇珊首次踏入這塊研究領域,是因為她讀到一篇關於女同志母親的孩子被強行奪走的報導。這樣的悲劇,致使她一直努力不懈地挑戰陳腐的觀念,防止更多家庭被無端拆散。本書講述了這些家庭的故事,描寫他們的掙扎和勝利,同時讚許更多新型多元家庭的出現。
未來,人們無須為傳統家庭的瓦解而擔心,因為隨之而來的是一種新的可能性,人們可以自由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家庭形式,找到新的出路。每個人在生命中的某個階段,都可能覺得自己孑然一身,無「家」可歸;但如果能調整標準,擴大想像,那麼即便沒有血緣關係,也能組成新型態的家庭。重要的是,去尊重、接納各種不同的家庭形式;無論在哪一種形式的家庭中成長,孩子都能幸福快樂地長大。
推薦序 在不同的家庭故事,看到一樣的愛與關愛 諶淑婷
中文版作者序
前言
第 1 章 女同志媽媽:〈未知水域〉
我們迫切需要做些研究,我相信那會帶來莫大的改變。許多他們的說法都是來自於對同性戀無根據的偏見,甚至是一些可笑的無稽之談。如果有適當的研究,我們可以削弱那些說法的影響力。
第 2 章 精卵受贈家庭:〈愛的結晶〉
我真心希望有一天我們能相會。但如果不能,我希望你知道,你的善心捐助,讓別人有機會享受家庭的喜悅;而因此誕生的我,有一天也會在喜悅中擁有自己的家庭。我希望能讓你知道,你的貢獻多麼意義重大。
第 3 章 精卵及胚胎捐贈者:〈失落的連結〉
當時我想:「就是她了,她是正確的選擇。」那完全是直覺反應。在我的眼前彷彿可以看到將來:我的胚胎長大成人,我們會保持聯繫,同時保有一定的距離;我感覺這是一個理想的未來,彷彿是命定的機緣巧合。
第 4 章 代理孕母:〈另一個母親〉
當雙胞胎出生時,整個房間裡滿溢著喜悅,超乎我所能想像。那對夫妻第一次抱起孩子們時,他們臉上的表情永遠刻印在我的心中,那是無與倫比的一刻。這一次我能夠全程參與,親眼目睹這段超凡經歷的成果,那種感覺真的太棒了。
第 5 章 代孕家庭:〈並非意外〉
我覺得自己很幸運,能夠親身參與這個美麗的故事,見證人性的美好。代孕是一件別具意義的事,我誕生自父母無條件的愛與奉獻,誕生自代理孕母無私的善心。我的生命是最美好的祝福。
第 6 章 男同志家庭:〈超乎想像的夢〉
能擁有尼可拉斯,是我們超乎想像的夢。我們當初決定做代孕時,如同跳進一片未知,而現在,我每天都感謝上帝讓我做出這個決定。我希望更多人能有機會受惠於代孕。我非常快樂,對於這一切,我心滿意足。
第 7 章 自主性單親媽媽:〈不同的形式〉
我認為,如果我能教育好孩子,就可證明家庭能有各種不同的形式,而與眾不同的家庭不見得不好。
第 8 章 跨性別家庭:〈更快樂的自己〉
我希望她還記得,她小的時候我們感情很好,我們曾經有過很美好的親子時光。我並不後悔我所選擇的道路。我必須成為真實的自己,才能重建跟孩子們的關係。
第 9 章 未來家庭:〈時代先鋒〉
採卵手術後,我流下了高興的眼淚。現在我有八顆卵子被保存在冷凍庫裡,我感覺身上背負的壓力消失了。我花了很多時間擔心,為自己單身的狀況感到焦慮,而現在我又可以掌控自己的人生了。
第10章 結語
家庭中不一定非要有父親、或是母親、或是兩個家長,孩子才會健康快樂;對孩子最重要的,是他們與家人之間關係的品質、來自周遭圈子的支持、以及他們身處的社會所抱持的態度。……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在研究中堅持要傾聽孩子的聲音。我們必須重視這些心聲,並對此採取行動。
延伸閱讀
致謝
第四章 代理孕母:另一個母親(節錄)
1985年1月4日,28歲的金·卡登即將臨盆,而她肚子裡的孩子將是英國史上第一個代孕寶寶。當她準備生產,記者將這間位於倫敦北部的醫院層層包圍,而他們的人數還有增無減。醫院內,在陣痛之間,社會工作者連珠炮似的質問金:關於孩子父母的身分,以及與她合作的美國的代孕仲介公司的資訊。這些問題,金都不知道答案。孩子的父母已抵達英國等待孩子的誕生,但是金不知道他們的名字,也不知道他們確切在哪裡。她是用人工授精的方式受孕的,利用她的卵子以及孩子的父親的精子,而兩人從未見過面。她相信仲介公司把事情處理好,但是現在仲介撒手不管,留下金以及那對來自歐洲的夫婦自己處理複雜的法律問題。
社工固執地質問金,讓她備感壓力;她無法集中精神面對陣痛,疼痛變得難以忍受。多年以後,在2018年她接受訪問時回憶當時的心情:「最令我難以接受的是,那些社工早就知道了。從八月他們就知道我是代理孕母,他們有好幾個月的時間可以來問我這些問題,或了解代孕的計畫。但是他們等到我在陣痛中了才來質問我。後來我逼不得已,只好把自己鎖在廁所裡,試著集中精神適應陣痛。」
當天晚上「卡登寶寶」終於誕生到這個世界上,她是個健康的女嬰。金只感覺大鬆了一口氣,她很高興孩子總算平安無事地生下來了。她不覺得自己跟孩子之間有感情牽絆,她也不覺得孩子是自己的。但是金不知道,當她在生產時,政府給卡登寶寶發了兒童保護令(place of safety order)。這表示孩子不能離開醫院,也不能交給真正的父母。這個消息讓金大受打擊。經過這麼多努力,這對夫妻這麼渴望這個孩子,金卻無法把孩子交給他們。金跟她的先生傑夫在醫院陪了寶寶一晚,隔天早上她從後門偷偷離開醫院;她用毯子蓋住自己,窩在車子的地上以躲避守在醫院外面成群的記者:「我只能把寶寶留在醫院,自己離開,這是我做過最艱難的事。我不知道什麼樣的命運等著她,我不知道她能不能跟她的父母團聚。」
金回到她倫敦的家中,接下來她只能透過媒體報導得到卡登寶寶的消息。卡登寶寶出生四天後,在1月8日星期二,她成了法院的受監護人。她的父母要獲得監護權,只有向高等法院提出訴訟。三天後,約翰·雷蒂大法官判定孩子的雙親是「一對充滿溫暖、關懷,而且明理的夫婦」,而將監護權判給他們。那個週末,卡登寶寶總算跟她的父母搭上離開英國的飛機,他們順利躲開記者的耳目,回到歐洲,回到她的家。至今金都不知道卡登寶寶後來怎麼樣了,她甚至不知道她是誰。這麼多年以後,她還是很遺憾她被剝奪了機會,無法親手將孩子交給她的父母:「我沒機會分享那份喜悅,感受我應得的成就感——畢竟我做了一件史無前例的大事情。但是沒有,當時的慘況只給留下我創傷。」
金的童年很快樂,她在倫敦北部長大,有兩個哥哥跟一個妹妹。她從小熱愛芭蕾,立志成為古典芭蕾舞者,直到17歲時,她只差一點卻沒有被英國首屈一指的皇家芭蕾舞學院錄取,於是她放棄了這個夢想。18歲時她與交往三年的男友傑夫訂婚,在19歲時結婚。到了24歲的時候,她是一位全職家庭主婦,也是兩個孩子的媽媽。這時金在電視上看到報導,得知一個美國的商業代孕介紹所將在英國開分店,於是她開始對代孕產生了興趣。她覺得當代理孕母是個一舉多得的好事:她可以在家照護年幼的小孩,同時賺些外快,而且也可以幫助那些無法生小孩的夫妻。她可以得到6,500英鎊的報酬,而為沒有小孩的夫婦生個孩子也是善事一件。金當時認為,除了她身邊最親近的家人朋友,其他人不用知道這件事。
但是後來一切都變了。仲介公司的負責人將消息發布給媒體,於是全英國都知道:英國的第一個代孕寶寶就要來了。報章雜誌的標題如「出租子宮」、「嬰兒買賣」激起一片輿論譁然。怎麼會有女人願意為了錢放棄自己生下的孩子?我們該容許仲介公司因此而獲利嗎?大眾開始急切地想知道這位代理孕母是誰。金知道她幾乎不可能繼續隱藏身分,因此她接受鄰居的建議,在鄰居的幫忙下跟《每日星報》簽下合約,該報擁有獨家報導權,而作為交換條件,他們會保護金的安全,並支付她15,000英鎊。自始至終《每日星報》有信守承諾。金生下卡登寶寶後,也是報社職員全盤策劃幫助她從醫院脫身的。
極具爭議性的事件接連發生,引發了國際上對代理孕母的反對聲浪。一個主要的爭議點在於,代理孕母受到的待遇令人擔憂。(許多代理孕母希望被稱為「代孕者」,因為她們不認為自己是代孕寶寶的母親。)許多人將代孕視為剝削:窮困且社會地位低的女性為了賺錢而幫沒有小孩的有錢人生小孩,幾乎是變相的販賣嬰兒。這個看法廣為世人接受,而許多不同領域的學者也支持這個論調——其中有些是女權主義者,也有些是傳統家庭的擁護者———媒體更是大肆宣傳報導這種剝削之說。只有少部分的女性主義學者持不同的意見,這群學者主要來自美國,他們相信,是否要為人代孕,女性應該有權利自己決定。1984年,影響重大的《沃諾克報告書》中論及代孕,也傾向認為代孕是對女性的剝削:「多數的調查委員同意,就算在良好的醫療環境之中,代孕作為人對人的剝削的危險遠大於它帶來的利益……由於涉及到金錢利益,代孕的雙方之間的關係無疑問地是剝削。」因為代理孕母的付出「更大而且更個人、更私密」,比起精子捐贈,代孕面臨更多的反對意見。
各報也都強力主張代孕很危險,而且不應該被用獲得孩子的方式。1985年,《星期日郵報》刊登了一篇文章,標題為「別人的孩子」。文章中將代理孕母描述為婚姻中的第三者,聲稱她們會威脅代孕寶寶父母的婚姻。代孕的反對者說,懷胎九月之後,到了代理孕母得將孩子交出來時,她們很可能會後悔;而一旦孩子交到父母手上,孩子的父母就會切斷跟代理孕母的一切聯絡。
經歷M寶寶事件之後,美國一些州完全禁止代孕,另一些則禁止商業代孕。只有少數州,例如加州,繼續允許有償的代孕以及代孕仲介。在英國,卡登寶寶事件發生後,國會加速通過《代孕協議法》(Surrogacy Arrangement Act),法規中禁止商業代孕,但是允許委託方支付代理孕母懷孕及生產的實際開銷。這個法規是西歐國家之中最寬鬆的,因此英國得了一個綽號,被稱為「歐洲的代孕首都」。直到今天,與其他國家相較,英國還是算是對代孕較寬容的國家之一。
***
1997年7月,我剛發表完一個研究的結果,那是以生殖輔助醫療的受術家庭為對象的研究,調查是在歐洲進行的,而研究的第二階段剛告完成。正在此時,我收到英國政府來函,邀請我加入一個由三人組成的委員會,以檢視代孕的相關法規。團隊的主持人是曼徹斯特大學的法律學教授瑪格麗特·布拉澤,另一位團員是布里斯托大學的醫療倫理學教授阿拉斯特·坎貝爾。那幾年,社會上有不少引起紛爭或輿論的代孕案件,其中包括母親為親生女兒代孕,或是女兒為母親代孕的例子;也由些委託者以「開銷」作為名目,實際上在試圖提高代孕的報酬。政府希望我們做探討,檢視現行的法規是否因應時局。
1985年制定的法律中禁止商業代孕,這本來的意圖是要降低女性成為代理孕母的誘因。然而我們發現,法律實施之後,英國的代理孕母只有增加的趨勢。我們訪談的對象中,許多代孕的女性不覺得自己受到剝削,她們反而覺得能幫助不孕的夫妻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確實有少部分人僅把代孕視為解決財務問題的方法,不過更多人認為代孕是非常可貴的經驗。在美國,即使代孕只在部分的州合法,從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後期,代孕的案例依然持續增加。當時幾乎所有的代孕都是妊娠型代孕,即為利用父母雙方的精卵製成胚胎,再植入代孕者的體內。如此有機會減少代孕者想留住孩子的狀況,或是當這樣的糾紛發生時,孩子的親生父母在訴訟中更站得住腳。
加入檢視代孕法規的委員會後,我訪談了許多代理孕母,藉以了解她們代孕的理由與感覺。這促使我用新的眼光來看待代孕。究竟,代理孕母是否都是被經濟壓力逼得毫無選擇的女人?她們是否覺得把孩子交出來很困難?而一旦孩子被生下來然後交給父母,代理孕母是否有風險產生心理問題?為了找尋這些問題的答案,在我的同僚瓦桑蒂·賈德瓦的帶領下,我們決定組成一個團隊,對代孕展開研究。在2000年,我們對精卵捐贈誕生的孩子的家庭狀況做了研究,當時我們也順帶地對代孕寶寶的家庭做了一些調查。為了這個新的研究,我們需要募集研究對象,而已先前的研究為基礎,我們順利地募集到許多願意參與訪談的代理孕母。我們也求助金·卡登創立的代孕仲介公司COT,當時它是英國唯一的一家代孕仲介公司。最終我們募集到了34位代理孕母,她們都在大約一年前有代孕生產的經驗。終於在2002年,我們正式開始研究調查。
我們的團隊親自登門拜訪這些代理孕母,我們詢問她們有關代孕的經驗,並試著了解與孕育九個月的孩子分離是否讓她們更容易罹患產後憂鬱症。三分之二的受訪者做的是傳統型代孕,如同金·卡登第一次的代孕;三分之一則是做妊娠型代孕,如金·卡登在第二次代孕時所做的。我們發現她們成為代理孕母的理由各有不同。有一位受訪者說她完全是為了錢。其他人的理由則混雜著經濟因素與個人因素:為了幫助沒有孩子的夫妻完成當父母的夢想;想要做一件有意義的事來獲得成就感;甚至有人是因為想要享受懷孕的過程,卻不想要再有更多小孩。沒有任何一位代理孕母在把小孩交給父母時有所遲疑,或是覺得很困難。她們都讓自己在心理上保持一定的距離,也並不把代孕寶寶視為自己的孩子。就算是跟寶寶有血緣關係的傳統型代孕者也不例外。
我們請受訪的代理孕母回憶生產後的情形,大約三分之一的受訪者回答,在把寶寶交出去後的頭一星期她們有感到情緒低落,不過情況並不嚴重而且也很短暫。海登說:「老是有人問我會不會想念那孩子,我不會,因為他從來不是我的孩子。我會懷念那九個月間所享受的友情:當你肚子裡有別人的孩子,他們會殷勤地打電話關心你,也會常常來看你。在小孩出生之後,這些人也會隨之疏離。你可能不特別想念小孩,卻會想念那份友情。就以我來說,我是覺得有那麼點空虛。」一年後我們再度訪問這些代孕者,其中只有兩位受訪人面臨著心理問題,而沒有人有產後憂鬱症。雖然許多人臆測,使用自己的卵子的代孕者會更難面對與孩子別離,然而我們發現,與妊娠型代孕者相較,與孩子有血緣關係的代孕者並沒有面臨更多的心理問題。
不同於大眾所猜想,代孕的委託者——也就是孩子的父母——並沒有在接手孩子後就跟代理孕母斷絕聯絡。在懷孕的過程中,這些代理孕母跟孩子的父母建立起親密的友誼,而一年後我們在採訪時,大部分的受訪者都還跟代孕寶寶的家庭保持著聯繫。海登說:「當代理者最大的收穫,是可以看到寶寶出生那天父母臉上的表情。直到今天他們還是會擁抱我,跟我說『謝謝妳』。」
反代孕人士會強調,代孕可能造成的長期傷害。代孕者是否會在幾年後後悔?是否會在未來面臨心理問題?代孕的經驗是否會對代孕者的家庭,包括她自己的小孩,造成不良影響?1990年一份英國醫學會的報告中寫道,代孕寶寶出生後被帶走,這可能會對代理孕母自己的孩子造成傷害。《時代雜誌》在報導中寫道:「關於代孕,其中幾個問題包括:代理孕母可能會想留住孩子;委託代孕的父母可能拒絕接收孩子(例如,當發現孩子有先天障礙);交出孩子後,代理孕母有可能感到喪子般的痛苦;而代理孕母自己的孩子可能會有類似失去弟弟妹妹的感受,因此大受打擊。」
為了實際了解這些問題,瓦桑蒂·賈德瓦與蘇珊·伊姆里的研究團隊在近十年後再次訪問當年參與研究的代理孕母。團隊順利地連絡上許多當年受訪者,同時他們也募集了一些新的受訪者;所有的受訪者都在十年前與代孕寶寶分離。除了訪問代理孕母,如果代理孕母有13歲以上的小孩,團隊也訪問了這些小孩,以了解他們對母親參與代孕的想法。
瓦桑蒂跟蘇珊發現,大部分的代理孕母都還跟委託家庭保持著聯絡,一年見面一兩次,她們大多對現狀很滿意。只有極少數的代理孕母覺得自己跟代孕寶寶的聯絡不夠多。談到與委託家庭(代孕寶寶以及父母)的關係,她們的反應都很正面,表示與委託家庭相處得很愉快。幾乎所有的代理孕母都說代孕寶寶的父母是她的朋友,他們之間的關係很真誠也很親近,相處的狀況自然而輕鬆,而且能夠彼此感到信任與支持。傳統型代孕與妊娠型代孕的代孕者對寶寶的感覺沒有太大的差別。確實有較多(但不是全部)的傳統型代孕者感覺跟寶寶之間有特殊的連結。露西形容道:「她對我而言很重要。我不感到母性,但是我很愛她。她永遠是我心中特別的小女孩。」凱說:「我想她對我永遠都會是特別的,也會在我的生命中占重要的一部分。」
代理孕母自己的小孩中,幾乎一半跟委託家庭有接觸。他們通常把代孕寶寶當作弟弟妹妹,或是半血緣的弟弟妹妹,不論他們跟代孕寶寶是不真的有血緣關係。由於缺乏適當的詞語來稱呼他們的關係,有些代孕者的小孩會自創新詞,例如「代孕妹妹(surrosister)」「同肚妹妹(tummy-sister)」。莉莉的母親做過傳統型代孕也做過妊娠型代孕,她這麼形容跟代孕寶寶的關係:「我跟他們很親近,但是我們的關係真的蠻特殊的;他們不是我的弟弟妹妹,更像是表弟妹,我總是很興奮能見到他們。」
這是首次有研究者訪談代理孕母的小孩,並試著從他們的角度了解代孕的經驗。即使有不少人擔心母親代孕的經驗會給孩子帶來創傷,在瓦桑蒂跟蘇珊訪問的對象中,沒有人對這個經驗感到不滿。相對的,大部分的孩子都很支持母親的決定,他們認為幫助其他不孕的女性是值得驕傲的事。瑪莉在受訪時16歲,她小時候母親做過妊娠型代孕的代理孕母:「我覺得幫助別人事很好的事。可想而知,如果有人真的很想要小孩,卻無法生小孩,那一定很難過。所以如果有人願意幫助他們、代替他們懷孕,那真的是充滿慈悲心的表現。」克洛伊同樣是妊娠型代孕者的女兒,今年也是16歲。她跟瑪莉的想法很相像:「我覺得這是件很棒的事。我媽為了給別人帶來快樂,經歷了這麼多過程;我覺得一個人願意為別人付出這些,真的非常讓人佩服。」
前言
我的研究生涯啟始於一個機緣巧合。一九七六年九月,我在倫敦卡姆登的新家剛安頓下來。當時我剛從家鄉蘇格蘭搬到倫敦,開始在倫敦大學攻讀兒童發展學碩士。有一天我收到一本名為《肋骨》(Spare Rib)的女權主義雜誌,這本雜誌的封面故事吸引了我。封面上有一張照片,裡面有三個女人和她們的三個孩子。照片下方的標題為「出櫃媽媽邁進法庭:為何這些母親可能失去孩子的監護權?」我翻開雜誌,開始閱讀。
故事的記者名為艾莉諾.斯蒂芬斯,她在文章中寫著,每當同性戀母親與前夫爭奪監護權時,她們幾乎是無一例外地敗訴,失去與孩子一起生活的權利;而異性戀母親則幾乎總是贏得監護權——兩者間的差異對比鮮明。這篇文章刊行時,英國法院還沒有任何一個案例將孩子的監護權判給女同性戀母親。即使沒有任何實質證據顯示女同性戀做不了好母親,但是判決常常以「在女同性戀家庭中長大對孩子不是最佳選擇」為理由,拆散孩子與母親。我第一個念頭是:這不公平——而且也毫不科學。
這篇文章也在徵求志願研究者,以對女同性戀母親的孩子進行研究,客觀地了解孩子的適應及成長狀況。從未有人做過這樣的研究。當時我正好在尋找碩士論文的研究題目,而且我也覺得拆散這些家庭很殘忍,尤其是在沒有合理證據的情況下。因此,身為一個初出茅廬的研究員,我決定自告奮勇地響應他們,盡一己之力。我當時不知道,這將是我研究生涯的起點,從此我將投入這個新的研究領域,傾注一生。
雜誌文章中提到的團體名為「同志媽媽行動會」(Action for Lesbian Parents)。她們致力於讓法律制度內的不公平得到關注,並且尋找研究人員,來調查同志媽媽家庭中長大的孩子。我很快地跟她們聯繫上,一位名叫貝妮.漢弗萊斯的女士接到我的電話,邀請我去她在劍橋的家談談。貝妮的家同時也是該團體的活動據點,她的房子是一棟維多利亞式的灰石別墅,別墅很寬敞,室內的牆上掛著許多小孩子畫的畫。面談中我非常緊張;這個團體的成員都已為人母,有的還在和前夫打著撫養權官司,從當時二十二歲的我看來,她們都顯得非常成熟。談話中,她們想確認我能夠被信任,獨立進行研究;更重要地,她們必須確認我對女同性戀母親組成的家庭沒有成見。她們試著了解我的背景,並詳細詢問我將如何進行研究。有一些成員自己也是研究者,她們對我進行犀利的質詢。懵懵懂懂地,我通過了考驗。她們同意幫我牽線,讓我聯繫一些同志團體,募集願意參加研究調查的家庭。
多年後我搬到劍橋,成為劍橋大學家庭研究中心的主任。每當我經過那棟灰石別墅,我總是會想起牆上掛著的那些圖畫,我不禁猜想那些孩子們如今在哪裡;我也會想起那棟房子裡的女性與她們的家庭。只為求一條生路,她們不得不持續奮戰,更不用說被社會接受有多困難。她們是開拓先鋒,為更多不同類型的家庭鋪路。這些不同的家庭——多元家庭——的存在,是一九七六年的我所無法想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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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至今,生殖科技的進步一日千里,社會觀念也與時俱進,這些進步根本地改變了創造與組成家庭的方式。一九七八年,第一個體外受精(In Vitro Fertilization, IVF)嬰兒路易絲.布朗(Louise Brown)在萬眾矚目中誕生,而後透過卵子或胚胎捐贈受孕的孩子陸續誕生於世,精子捐贈也變得更加普遍。一九八○年代中期,第一批商業代孕的寶寶(美國的「M寶寶」[Baby M]和英國的「卡登寶寶」[Baby Cotton])誕生的消息登上新聞頭條。當今的家庭有各種形式:男同志可以通過卵子捐贈和代孕成為父親,女性可以自主選擇成為單親媽媽,而有些女同志伴侶選擇用一方的卵子讓另一半懷孕生下小孩。隨著卵子冷凍技術的進步,我預期高齡的母親將持續增加。將來我們甚至可能會有人造子宮、人造卵子和精子,以及基因改良的孩子。現在我們可以用以往想像不到的方式求得孩子、成為父母。但是,這對孩子有什麼影響呢?
在一九七○年代,許多法官囿於成見,做出決定,剝奪女同性戀母親的監護權。而現在,面對這些新型態的家庭,許多人抱持的看法也是出於成見,而非客觀的證據。人們自然地認為家庭結構對孩子的發展很重要;而在保守觀念中,許多人認定,當小孩的成長環境與傳統家庭差異越大,對兒童心理產生傷害的風險也就越大。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論的助長下,在二十世紀這種想法變得越加普及,進而在日後的心理學理論中占下一席之地。
但這說法是真的嗎?我們在一九八三年發表了第一篇關於女同性戀母親的研究結果,證明事實並非如此:研究結果清楚地顯示,與異性戀母親撫養的孩子相比,同性戀母親的孩子並不會更容易出現心理問題。可惜對許多已經被與孩子拆散的母親而言,這是遲來的正義。我開始懷疑,或許其他新型態的家庭也可能是如此,為毫無根據的成見所苦。所以我想透過適當的科學研究,將「家庭結構」及「家人關係」兩項要素的影響區分開來,加以探討。我很榮幸能與一群最優秀的學者共組研究團隊,其中包括心理學家、社會學家、社會人類學家、生物倫理學家及醫生。從此我們踏上了一條深邃而迷人的道路,跨越二十與二十一世紀,我們密切地關注每個新形成的家庭形式,進而探索之、研究之。
我最初的據點是倫敦;我先在精神病學研究所就職,而後轉移到倫敦城市大學,二○○六年我又轉到了劍橋大學家庭研究中心(該中心於一九六六年由馬丁.理查德教授創立)。我們的研究一開始以女同性戀母親為對象,接著我們開始研究體外受精、以及由精子捐贈誕生的孩子——我們是第一個追蹤研究這些孩子一直到成年的研究團隊。而之後,我們逐步研究更多不同的家庭。
大約二○○○年,我們開始一個新的研究計畫,以精卵捐贈和代孕出生的孩子及其家庭為研究對象;這目前仍然是世界上唯一的對代孕寶寶做的調查研究。從嬰兒時期到青春期,我們持續追蹤訪問這些孩子,目前為止已經訪問他們六次,藉此我們可以了解早期經歷如何影響他們日後的發展。
近幾年,我們也開始研究同性戀父親組成的家庭;我們研究了領養孩子的男同志家庭,也在美國首開先例地對代孕得子的男同志家庭做研究。我們的研究對象逐年擴張,最新的研究焦點包括:沒有戀愛關係的親職協作(co-parenting)、跨性別父母的孩子、自主性單親爸爸,以及透過非匿名的卵子捐贈出生的孩子。
做調查時,我們會親自造訪受訪者的家,藉此了解孩子發展及適應的狀況,並了解他們與父母的關係。我們會分別採訪父母及孩子,觀察家人之間的互動,並使用一套專門為兒童設計的評估方法,利用說故事、玩遊戲和玩玩偶等方法了解孩子的想法。我們也會請老師參與研究,請他們為我們回答問卷,以了解孩子在學校的行為表現。
而研究的結果如何呢?我們的研究清楚顯示,孩子們在各種新型態家庭中都可以健康快樂地成長;這些家庭包括我們最早研究的女同性戀家庭,也包括我們後續研究的各種家庭。沒有證據表明孩子在非典型家庭長大會造成心理傷害——不論孩子擁有同志媽媽或同志爸爸,或是誕生於卵精胚胎捐贈,誕生於代孕等輔助生殖技術。然而至今,這些家庭仍然面對著許多偏見,即使在世界上最進步的國家也不例外。
我寫這本書的目的,是為了向世人展示我們的研究結果;這些結果推翻了許多陳腐的偏見。本書的主角是這些家庭,我讓他們在字裡行間講述他們自己的故事,分享他們真實的日常生活。這些新型態家庭的成員——母親、父親、捐贈者、代孕者、以及孩子們——不是社會或科技革命的代言者,而是經歷這些人生經驗和感情關係的當事人。
這本書裡所寫的,是父母們如何克服萬難組成家庭的故事;最重要的,這些都是愛的故事。
星雲大師
愛麗絲.文森(Alice Vincent)
蓋文.德.貝克(Gavin de Becker)
大衛・費根博姆(David Fajgenbaum)
安.文森布佛(Anne Vincent-Buffault)
盧彥勳、盧威儒
王壽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