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主在彰顯儒家義理在宗教範疇的特色。就是內在的將價值根源定在道德心─仁心、良心、良知,即孔子所謂「禮之本」之「仁」,孟子所謂「義內」。外在的將求道、體道的活動(宗教生活),即日常生活以行。前者為內聖學,後者是外王業,二者實辯證迴環而為一。此所謂之良心教與人文教。
論宗教活動與宗教學
一、緒論:從奈思比的演講說起
對宗教活動的存在意義,世人很容易有如此質疑:當今日科技愈來愈發達,足以解破大自然的絕大多數奧秘的時候,難免涉及鬼神的宗教信仰還有存在餘地嗎?
當然相反的,也有人力斥這種科學主義的觀點是十九世紀留下來的另一種過時迷信。甚至當代正有正統科學家如李嗣涔正嘗試通過科學實驗證明靈界的存在哩!
但弔詭的是,如果這證明成功,對宗教信仰是一種支持還是損害呢?當具無限性的神
〔儒學三書〕自序
「道」既在遠方也就在當下
數十年來,我的確一直真誠地以儒家之徒自居,從來不管別人怎麼看我怎麼說我。只因我愈來愈真切體驗到立志做一個人(而非專家)就是人生最大的理想與事業;也愈來愈領略到做一個人的真實與悅樂。這種生活全基於自我的醒覺而不假外求,所以也極端平凡,無絲毫外在聲光可以攀援或者可賴以為標識。我也因此從不覺得比任何一個人高貴,因為人人本質上都是平等的人,一切外顯的差別相都只是假名(如博士、教授、學者、作家等等),